深圳公司注册-恰乐集团
深圳公司注册-恰乐集团
——恰乐集团打造深圳最专业的公司注册服务商——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深圳公司注册 外资公司注册 合资公司注册 公司注册常见问题 联系我们
深圳代理记账公司-恰乐集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代理记账常见问题 > 7月1日起 专票认证期限由180天变成360天了
7月1日起 专票认证期限由180天变成360天了
来源:深圳代理记账公司-恰乐集团         添加时间:2017-08-08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第十条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向主管国税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申请稽核比对。

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6月30日前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仍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执行。

小编有话说:

1.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认证期限,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申请稽核比对期限改为360日,仅仅适用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2.对取得的2017年6月30日前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期限仍为180天。

3.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期限是360个自然日而不是360个工作日,所以节假日不能顺延。在开具之日起36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深圳公司注册
外资公司注册
合资公司注册
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先生
手机:13430579519
电话:400-1123-061
邮箱:897617393@qq.com
经营场所:深圳宝安西乡宝源路鸿源大厦1009
深圳恰乐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QQ在线咨询
深圳注册
外资注册
合资注册
代理记账
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