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请问:7月份支付的电话费,8月份收到电话费的专用发票,专票的开票日期是7月末的,发票认证只能在8月认证了,该笔电话费7月和8月怎么进行账务处理?
7月
借 预付账款
贷 银行存款
8月
借 销售费用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 预付账款
2问:三证合一后纳税人识别号变了,之前旧税号开出的发票,客户还有一张未认证,税号变更后,这张发票是不是系统自动作废了?该怎么处理呢?
旧税号的发票是不会作废的,这张发票客户可能在网上勾选不了,但是可以去税局的前台或者自助认证机认证的。
3问:公司实际发生运输业务,发票己开,付款是通过三方抹帐完成,进项税可以抵扣吗?
只要业务真实,有付款三方协议,可以抵扣。
4问:加油站给开的通用机打发票,现在需要提供纳税识别号吗?
需要,发票有纳税识别号这一栏都是需要提供的,以下四种不需要:1.给个人开具的普通发票;2.购买方是政府机构、事业单位的;3.开具给国外客户(出口企业)的普通发票;4.卷式发票和手工发票。
5问:给客户开增票时,客户电话忘了写,这张发票还能用吗,会不会有问题?
若是增值税专票必须要有所有信息,普票可以不用填电话号码。为了遵守会计的谨慎性原则,建议退回重新开具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