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不少中小企业在纳税问题上真是费劲一切心机想要少缴纳甚至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开具大头小尾发票似乎成为惯用手段,关于大头小尾发票问题,我们该如何正确认识它的危害呢?那就随小编找找答案吧!
大头小尾发票定义是指发票填开人将复写发票分联分别填写,发票或付款报销联开大金额,而存根联、记账联则开小金额的一种现象。从而隐匿经营收入,造成不缴纳或者少缴纳税款的目的。

根据《税收征管法》的规定,以上纳税人开具大头小尾发票行为属于偷税行为,并按《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应给予处罚。其偷税数额,是按发票联数额减去存根联数额后的余额并补交4%的税款,同时,处补税金额的0.5倍以上至5倍以下的罚款,并处1万元以下的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的行为罚款。对于那些规模较小,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户,如果核定期内实际经营额高于核定定额20%之内的,仍按原核定定额缴纳税款;如果个体户开具大头小尾发票,隐匿经营收入,造成实际经营额高于核定定额20%以上而未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调整定额的,也将按偷税处理。偷税数额为实际经营额减去核定定额的差额乘以相应的征收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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